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15 12:26:20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车管理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为杜绝乘车的安全问题发生,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理: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值周老师必须对乘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3.每两周召开一次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三、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为杜绝学生乘错车、漏乘车现象、加强每日、每班次乘车人数的核实工作。

五、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培训与教育。

六、加强中途学生离校管理。学生中途离校需有班主任签写的离校证明。

七、加强对乘车过程中重点细节的管理与检查。

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跟车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好每一细节,防微杜渐,堵住安全隐患,确保每天每位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2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大限度地消除我市校车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优化校车运行交通环境,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严防重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行为。

(二)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行为。

(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校车运行线路各类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全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校车安全整治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地及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各地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组建由本地中心学校、派出所、交警、交管、综治、安监、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地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校车安全整治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依照《条例》有关规定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征求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好各地依托区间运输公司或符合《条例》规定资质的运营单位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有关协调工作。

(二)公安交警部门职责。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重新核发校车标牌,受理并审批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参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负责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部门。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指导并督促各地及相关公路养护单位在校车行驶线路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支持各地区间运输公司购置专用校车从事校车运营;对没有区间运输公司或现有区间运输公司不愿从事校车运营的地方,支持其按有关规定组建校车服务公司。

(四)安监部门职责。负责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五)财政部门职责。加大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落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奖励和补贴政策。

(六)质监部门职责。负责校车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审验工作,对校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七)物价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学生乘车上下学收费标准,加强校车收费的监督管理。

(八)工商部门职责。为各地组建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支持和服务。

五、工作内容

(一)规范校车服务流程。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及申请校车驾驶许可和校车使用许可的工作程序》(由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发),规范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取得校车驾驶许可及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程序。20xx年,各地要按不低于本地学生(幼儿)总数30%的乘车需求,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区间运输公司购置专用校车承运学生;没有区间运输公司或现有区间运输公司不愿承运学生的地方,要在20xx年底前组建校车服务公司。

(二)取缔非法运营车辆。各地在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同时,要安排专班工作人员对 ……此处隐藏5994个字……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_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9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3、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周浦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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